耐心地旁听。
慢慢的,随着两人的争辩,他就逐渐闹明bai了,按照原合同的规定,作品直接给了公司,人家想怎么用怎么用,而如果按照祝梅的要求修改之后,这个使用范围就被一下子压缩到了《三guo》这部剧本身。
那么,不难假想,如果将来他们要拍个什么衍sheng剧,比如《三guo之赵云传》什么的,那就不可以再用这个作品和旋律了,要用也可以,再谈一次授权。
再谈一次授权,那当然就得再给一次费用。
刘星语显然一**悉了梅姐的意图,坚持决不让步。
双方一度剑拔弩张,似乎*看就要谈判破裂的感觉,但忽然的一下,梅姐又提出,如果要授权范围扩大也行,但需要标注,仅授权给《三guo》系列电视剧及其衍sheng剧使用,并且费用要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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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刚才的理解,这一次彭向明眨*间就闹明bai了:将来如果他们要拍个什么《三guo赤壁》的电影,或者ji录片什么的,就也不能用自己的作品了。
谈来谈去,一会儿剑拔弩张,一会儿又峰回路转,想想也好理解,双方的目的都是一致的,分歧只是为了给己方多谋取一分利益。
最终,梅姐提出:《三guo》的剧版编曲的版权,理应属于编曲者,也即彭向明,它和词曲一样,仅仅只是授权给《三guo》使用。
刘星语也补充:合约一旦签订,将聘请彭向明担任《三guo》的音乐副总监,会给出创作费用,所以这部分创作的版权,理应属于出资聘请的剧组方。
…………仅仅只是一个授权范围,这大约是这次合约谈判的基础和前提,两个人就你来我往的争了二十多分钟,虽然彭向明一开始煳涂,但后来越听越明bai,当然,他也就不难发现,梅姐虽然提起问题来咄咄*人,但其实却一直都在退让。
这是双方的谈判基础决定的。
弱势的一方,只能以让步求合作。
但是客观的说,她退的也算是稳扎稳打,每一次让步都能换来实实在在的价值二十多分钟之后,双方总算是达成了基本的一致,但梅姐也留出了后面要求加钱的口子。
值得一提的是原声碟的问题,刘星语原本打算直接一笔买断授权费用,这里面包括了结集出版,也即出版原声碟,但梅姐却愣是把这件事拆开了,变成了两件事情。
授权给电视剧使用,是授权费,但结集出版唱片、上市销售,就是剥离了电视剧之后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必须给分成。
双方又撕扯了半天,刘星语无奈宣布退让,同意谈分成,后面的*锋就顺利多了,牵涉到的是很实际的、就在*前的利益。
钱!如果让彭向明来谈,大约就是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了,但是让梅姐一谈,光是一个授权费的问题,就又分成了好几大块。
价钱要涨,因为刚才我们zuo出了巨大的让步,授权范围给到了那么大,如果在授权费上你们还那么抠,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付款方式要改,这不是预约创作,我们现在三首作品已经全部创作完成了,也得到了你们的认可,是事实上已经完成了创作的状态。
所以,绝不接受什么预付三成,编曲配乐录制等工作全部完成付四成,开播之后再付最后三成的方式,必须一把付清!然后,唱片销售的分成比例问题。
因为现在所有的音乐唱片销售几乎全部都在网上进行,而网络销售是存在单曲销售这一模式的关系,所以,这一块又分成了单首作品的分成和整张专辑中彭向明应该得到的分成,这两大块。
除此之外,还有《三guo》电视剧的配乐中一旦使用彭向明创作的三首歌的旋律,将会产sheng的很明显的采样问题——这个也是要给钱的!紧接着还有聘用的问题,彭向明出任《三guo》第一季的音乐副总监,并担任《滚滚长jiang东逝shui》、《历史的天空》和《这一拜》三首歌的监制,每件事,都需要一笔薪酬,这笔钱需要从剧组给出的音乐方面的制作预算里扣,但能抠出多少来,甚至能不能把对方的预算窟窿给抠大点,全靠谈。
编曲版权可以给公司,但编曲费要有,尽管这个编曲,是已经被计算进此前关于唱片销售分成里面的了,是要过分成的了,但这个编曲用在电视剧上,就还得给钱——这也是一种授权。
…………坦bai讲,彭向明就在一边旁听,尽管他没有*毫的不耐烦,他尝试着发挥出百分之一百二十的注意力和*神,去努力的梳理并理解他们的谈判过程,掌握他们谈判中的痛点和那每一步的你进我退。
但是,他还是不可避免地从越来越明bai,又渐渐滑落到越听越煳涂。
不是这些事情本身太难理解,是分的太细了,他有点被绕煳涂了。
但坐在小会议桌两侧的谈判双方这两个人,显然是一点都不煳涂,每一点利益都要来回撕扯、互相说服的。
时间很快就到了中午,暂时休战。
简单的工作餐之后,又再次开始*锋。
一口气撕到了下午四点。
原版的合同被纷纷拆开,条款字句都修改的面目